县社保中心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
5月23日上午,县社保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职务犯罪案件警示录》警示教育会。
会议传达了市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警示录〉警示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学习了《警示录》中的典型案例,并结合中心工作对主要案情、案件原因、政策规定、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
最后,李军刚主任根据社保中心业务工作实际对近期警示教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站位。要深刻认识到社保基金管理安全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将警示教育与股室日常业务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规矩意识。二是深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涉案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原因,汲取教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确保经办工作不出问题。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抓好工作落实。制度化、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推动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遵规守纪成为全中心每名干部的共识和思想自觉,坚决维护社保基金安全。